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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理财规划师招生培训简章

    时间:2015年03月23日
     

    石家庄市通用职业培训学校文件

    石通培〔2015〕 6号                   签发人:杨  剑                                                     

     
    关于继续开展国家理财规划师培训鉴定工作的安排

    各会员单位及有关企业: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系建设的不断发展,中国的企业以及个人理财市场份额不断加大,专业化的理财咨询服务将成为我国最具发展潜
    力的金融业务之一。而长期以来,我国专业的理财规划师大量稀缺,与国内理财服务需求不断看涨的形势形成了强烈的反差。快速建立理财规划师人才队伍的培养机制,加大理财规划专业人员的能力培养力度,已经成为我国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中的重要内容。
       《理财规划师国家职业标准》已经由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式颁布施行。该标准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理财规划专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及资格认证有了统一规范和科学依据,并已正式纳入国家考试制度这一法制轨道。依照该标准,经过正规培训并且鉴定考试合格者,可获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简称为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高级理财规划师作为我国迄今唯一直接面向国内理财规划专业人员颁发的国家级资格证书,具有全国通用,并可按照国际公约可在全球150个国家互换互认的权威认可度,在全国产生了十分积极和广泛的社会影响,因此极具现实价值。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高企业职工收入的意见》(冀政[2008]60号)以及《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生产岗位高技能人才技术津贴的通知》(冀劳社[2008]47号)之规定,获得高级理财规划师证书的人员每月可增加津贴800元。同时,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冀人社发[2013]7号)之规定,凡在2012年当年退休并在此之前获得高级理财规划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学员,均已于2013年1月份起每月增加380元的基本养老金。

        根据广大企业财务管理人员及金融服务人员的强烈要求,河北省企业管理研究会、石家庄市通用职业培训学校定于2015年3月在石家庄举办“第四期高级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培训班”。请各单位认真做好相关组织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此项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鉴定考试,石家庄市通用职业培训学校负责开展培训工作;河北省企业管理研究会具体负责河北省范围内的人员组织工作。
        二、培训及鉴定考试时间

        面授培训时间:2015年3月(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鉴定考试时间:2015年5月
        三、培训地点
        石家庄(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培训鉴定对象
        1、企业财务管理人员,金融、保险、证券、投资、基金等相关行业从业人员;
        2、提供理财咨询服务的其他专业人员(如注册会计师、律师、理财顾问等);
        3、各中小企业负责人及欲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五、培训方式
        面授培训,鉴定考试前一段时间内对学员进行集中辅导培训。
        六、培训及鉴定等级
        本次培训仅针对高级理财规划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一个国家职业资格等级。
        七、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理财规划师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八、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专业能力考核和综合评审。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核以及综合评审均采用百分制笔试方式,60分以上为鉴定合格成绩。

    考试科目
     理论知识 技能操作 综合评审
    考试时间  8:30-10:00 10:30-12:30 14:00-16:30
    考试时长  90分钟 120分钟 150分钟
    考核方式  答题卡作答 纸笔作答 纸笔作答
    题型 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 图表分析+案例分析 综合评估+专题论文
    题量 单项选择题:70题
    多项选择题:30题
    图表分析:2题
    案例分析:2题
    综合评估:2题
    专题论文:1题
    合格要求 60分以上(满分100分) 60分以上(满分100分) 60分以上(满分100分)
     
        九、证书颁发
        鉴定合格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相应等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简称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是唯一一个由政府直接颁发的理财规划职业资格证书。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发〔1999〕9号文件),职业资格一级等同于职称认证序列中的副高级职称,纳入人事档案,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应待遇。证书采用全国统一编号,可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方网站——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www.osta.org.cn)查询。
        十、有关费用
        15800元/人(含报名费、资格审查费、培训费、教材费、考试费、评审费、证书费等)
        十一、联系方式
    石家庄市通用职业培训学校
        地    址:石家庄市新石南路171号     
        邮    编:050000
        咨询电话:0311-80829397、80694108
        传    真:0311-83851118
        联 系 人:陈翠翠

     
                            石家庄市通用职业培训学校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日